各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班集体)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及学生班集体(不含2017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年内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学习成绩列班内前20%,综合测评列班内前3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院、系部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内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学习成绩列班内前30%,综合测评列班内前20%。
(三)省级先进班级体候选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年内班内学生无违纪处分;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三、推荐名额
生 源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教育学院 |
2人/系 |
0 |
0 |
东昌学院 |
1人/系(东昌学院学生人数800人以上的系推荐2人) |
1人/系 |
1个/系 |
注:以上均为差额推荐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系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名额确定候选人。
2.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同学民主评议产生。
3. 整个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被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班集体)名单,要在系内醒目处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收大家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候选人推荐名单、省级优秀个人和集体推荐表)于1月19日前报送学生管理科。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