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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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通知
2017-09-04 08:38 资助科 

各系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明确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2016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院教职员工2016“爱心一日捐”捐助资金

二、资助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各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5.有下列情况者优先考虑: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致使其学习、生活陷入困境的。

四、有下列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请

1.本学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高额度奖助学金者;

2.本学年累计获得奖励(资助)总额(国家助学贷款除外)已经超过5000元者。

五、资助额度和名额

2016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资助额度为500元/人。全院共资助36名学生,资助金总额18000元。各系名额如下:

数信系4名,影传系3名,经管系7名,化生系2名,教育系4名,美术系4名,音乐系2名,机电系5名,中文系3名,外国语系2名。

六、申请与发放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系递交《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

2.各系审核申请人受助资格,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将候选人《申请表》(纸质版)和《2016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审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审批;

5.最终审批名单公布后,由财务处一次性将资助金全额发放到受资助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七、注意事项

1.请各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组织,确保将资助款用于确需资助的学生。

2.《申请表》可打印,其中家庭情况中“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家庭总人口”“主要收入来源”等信息内容要一致,“申请理由”填写内容字体与“申请理由”一致,字数要求在100-150字。“申请理由”以下内容不需要填写。

3.请各系将有关申请材料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电子版发往邮箱494181355@qq.com。

附件2:《2016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

附件5:《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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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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