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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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感恩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7-11-28 08:44 资助科 

各系: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知恩图报是一种文明,也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责任;成才是敢于挑战自我,努力进取的结果。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意识,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学生处决定开展“诚信·感恩·思源”为主题的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感恩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诚实守信、饮水思源、知恩报德、立志成才,争做生活的强者和诚实守信的大学生,以实现自己的青春梦想。

二、活动主题

诚信·感恩·思源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27日

四、活动内容

(一)院学生活动内容:

1.征信知识讲堂

2.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生活俭朴,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20%),上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突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5)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有较为典型的自强事迹。

评选名额:现有人数500人以下的系择优上报1名候选人,500-1000人的系择优上报2名候选人,1000人以上的系上报3名候选人。

评选程序:

(1)候选人需认真填写《2017年“自强之星”候选人信息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材料要真实、全面、感人,能反映本人自立自强精神和在校学习生活情况。以上材料请于12月20日前上报到学生资助科。

(2)学生工作处初步审核,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最后综合评出 “自强之星”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各系组织学生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自强之星”申请审批表》。

(3)学院对评审产生“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自强之星”,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奖励。

3.“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图书共享活动

(二)系学生活动内容要求与本次活动宗旨、主题相符。以往年开展的活动形式为基础,创新活动方式,各系开展的活动不少于1项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不包含院级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各系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实现自己的青春梦想。

(二)各系于2017年12月28日下午5点前上交活动总结书面版、电子版,不超过1500字)、活动照片、视频等材料,发至494181355@qq.com;活动总结纳入年终考评。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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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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