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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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7-12-27 08:46 资助科 

各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我院将从荣获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优秀事迹材料中遴选最优秀的学生典型1名并上报,其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现将上报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迹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

(一)个人简介: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

(二)个人事迹: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2000字左右,人称不限。

(三)照片: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中2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姓名+系别”方式命名。

二、材料上报要求

上报材料于2018年1月2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资助科,邮箱:494181355@qq.com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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