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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奖助学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2-26 16:02 资助科 

关于做好奖助学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高校奖助学金工作开展自查的紧急通知》(鲁学助([2017]63号)要求,就开展我院奖助学金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奖助学金自查工作

  各系要按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及通知要求,立即制定自查方案,深入各班级倒查各个工作环节,重点检查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过程是否存在不公平、是否设立不合理的评审条件、评审过程是否严格符合程序规定、学生各项表现是否符合获奖条件、发放过程是否有克扣学生资金行为等,采取普查方式查到每一个班每一名获奖或受助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采取抽查方式重点抽查日常工作不严谨、学生反映问题多的系或班级,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畅通学生反映问题渠道

我院开通专门的奖助学金投诉电话,号码为8520216,8520217开通奖助学金投诉箱(学生处意见箱),信箱位于行政楼一楼进门处。各系开通专门奖助学金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并通过张贴宣传栏和班会通知等形式让每一名学生知晓投诉方式,引导学生有问题及时反映。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各系要做到不遮掩,不打击,认真核实,积极反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系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同时,各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奖助学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等程序,近一步增强资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保障受助学生的权利,确保国家奖助政策执行不走样。

各系根据通知要求将本系开展奖助学金工作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包括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内容,务必于201812日之前将加盖系公章的自查报告交到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发到邮箱494181355@qq.com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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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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