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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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7-11-28 08:34 资助科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促使学生资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现决定对东昌学院学籍、教育学院学籍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2月27日。

二、复查方式

电话、家访、民意调查及其他方式。

三、复查比例

复查比例不少于本系困难生人数的30%。

四、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都已得到认定。

五、要求

1.各系要充分认识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宿舍座谈等方式,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同时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2017年12月27日之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科,一份本系留存。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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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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