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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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开展以“爱心传递”为主题的诚信感恩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8-04-16 16:32 资助科 

各系: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要求,围绕“资困、励志、强能、善施”的资助育人体系,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以“爱心传递”为主题的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18] 13号)要求,决定继续开展诚信感恩教育系列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活动主题:爱心传递

活动目的:以“爱心传递”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我院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9日-5月8日

三、活动内容

(一)院级活动

1.“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图书共享活动

2.助学贷款知识宣讲

以上两项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系级活动

1.“爱心传递”主题教育活动

各系可通过主题班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制作主题板报和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学生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2.“爱心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各系围绕“爱心传递”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如关心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培养学生爱心意识、荣誉意识、责任担当。

四、活动要求

1.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系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系要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集中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爱心传递”主题系列活动鼓励联合兄弟院校、校企合作。

2.“爱心传递”推介评选活动

诚信感恩活动月结束后,我院将对各系报送的工作案例和典型事迹进行评选,优秀项目推介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宣传推广。

3.“爱心之星”评选

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评选名额:现有人数700人以下的系择优上报1名候选人,700人以上的系择优上报2名候选人。

评选程序:

(1)候选人需认真填写《2018年“爱心之星”候选人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和优秀学生事迹材料,材料2000字左右,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个人事迹以活动中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主题突出、语言流畅。

(2)学生资助科初步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最后综合评出 8名“爱心之星”并进行公示。

(3)学院对评审产生“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爱心之星”,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奖励。

五、材料报送

1.工作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具体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照片、视频的存储介质为DND或优盘,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00*800,推荐使用高清设备拍摄,画幅比例为16:9。

2.各系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爱心之星”优秀学生事迹材料及活动图片电子版发到邮箱:494181355@qq.com。视频及书面版材料交到资助科。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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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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