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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知
2018-08-04 10:12 资助科 

 

 2018年全国各地高考录取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即将踏入大学校门的你,喜悦之余是不是还在为家庭经济条件而担忧?在这里,肯定的告诉你:请放心,助学贷款会为青春逐梦的你护航。现在把一些相关须知推送给大家!

一、受理时间

1、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答: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每年受理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地点?联系电话?

答:时间:2018年8月1日---9月12日。

地点:东昌府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242144

二、贷款对象

3、考上哪些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时,可查询到有资格的高校。

4、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或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5、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东昌府区;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6、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7、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由谁担当?

答: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申请所需材料

8、首次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借款学生身份证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户口簿(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并在村委会开具双方关系证明)

经过高中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表》不用再盖认定部门公章,其他材料同上。

9、续贷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续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本人身份证及《续贷申请表》办理申请。

四、其他事项

10、贷款额度及用途?

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11、贷款优惠政策及贷款期限?

答: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三年12月20日为止,以后每年偿还本息。

生源地贷款期限为6-20年,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全日制本专科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12、贷款利率?

答: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13、 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答: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都可办理。

14、高校录入回执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自2014年起,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15、正常还款:

答: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助学借款将于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在8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结清合同,可避免支付额外利息。毕业后第四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及还款结果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www.csls.cdb.com.cn)。

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请您提前10天将还款资金存入个人支付宝帐号或者到区教育局资助中心POS机刷卡还款。

16、如何进行逾期还款?

答复: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17、如何进行就学信息变更?

答:借款学生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需到县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的就学信息进行变更,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

18、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如何进行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

答: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应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这样在校期间就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不需要自己承担借款利息。如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自本科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借款人自付。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硕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19、征信与违约后果:学生未按期总额还款会带来哪些后果?

答:助学贷款违约后果包括: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 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③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是什么?

答复: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同学们可以在该网站上了解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动态、常见问题解答,并下载相关资料。该网站不需注册直接登录,并提供链接至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是什么?

答:生源地助学贷款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高校助学贷款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同学们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申请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

22、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址是什么?

答:支付宝网址为http://www.alipay.com/,同学们可以在该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卡通认证、账户充值等操作。该账户除可以进行助学贷款业务相关操作外,也能正常使用支付宝提供的网上购物、网上转账等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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