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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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关于开展寿光及周边受灾地区新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2018-09-01 17:24 资助科 

今年8月,山东寿光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为了保障灾区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安心求学,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将为受灾家庭新生开展专项资助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资助学生

寿光及周边受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2018级本、专科生。

二、资助形式

根据受灾情况,经审核后,分别给予以下资助。

(一)设立专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困难补助:1000元

(三)爱心路费

学生本人来校单程区间路费,包括汽车、硬卧、硬座火车票或高铁二等座票。

(四)爱心大礼包

为新生提供爱心生活礼包一套。

(五)人文关怀

1.各系组织来自受灾严重地区的学生及家长参加新生见面会;

2.各系提前安排专职人员为学生提供学业、生活帮扶指导。

三、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上交家庭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及上一级部门提供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联系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随机确认等方式对各系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资助对象及金额;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助情况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四、相关要求

1.各系要主动与家庭受灾新生进行一对一联系,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宣传、讲解好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落实和“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不能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受灾而休学、退学,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2.各系在进行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困难生信息库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

3.各系要做好该部分学生的后续帮扶工作,将该部分学生纳入关注扶助对象,做好心理疏导、资助帮扶、学业指导等工作;

4.各系于9月7日之前将学生填写的《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送至学生资助科。

五、组织领导

各系成立以学生分管领导为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通知到受灾地区的每位同学,并负责审核学生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管理科汇总后向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审批。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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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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