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规范学生走读审批手续和程序,切实加强对走读生的教育和管理,且方便学生缴纳学费,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走读生管理办法》,现将2017~2018学年学生走读审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原则
1.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为全体在校生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
2.确因特殊情况坚持走读的学生,应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3.走读手续每学年只办理一次,中途不再办理。
二、工作安排
1.5月8日—5月19日:各系进行初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填表,5月19日下午5: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管理科。逾期未报送者,过后不再办理。
2.5月22日—5月26日,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查,报学院有关领导审批后,将走读生名单反馈给各系,并送财务处。
三、要求:
1.各系在办理学生走读的过程中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批,认真核对学生家庭住址等信息,对提交申请但不具备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2.加强对走读生的纪律安全教育,教育走读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均由个人负责。
3.凡未办理手续私自校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