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和实施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管理制度并指导其实施;
2.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定期进行思想调查,与团委共同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做好各类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先进班 集体等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5.做好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6.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培训工作;
7.做好学生日常管理与考勤工作;
8.做好学生劳动实践课安排工作;
9.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10.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与检测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11.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工作;
12.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
13.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院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14.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活动,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15.完成学生工作处、学校及职能部门交办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