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拓展系列活动 |
——考研专业课辅导 为了提升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考研应试能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3月27、29、31日邀请知名专业考研培训机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为期三天的考研专业课公益辅导。 本次辅导针对2018年考研公共科目政治和英语两门课程进行集中培训,辅导老师用具体的案例、翔实的数据介绍和分析了今年考研考试大纲及以上两门课程的重点难点。辅导课上学生们积极配合,全神贯注听讲,认真做笔记。此次辅导得到同学们 |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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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召开2016年勤工助学大会 |
11月30日,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的勤工助学大会于我院6号楼306教室顺利召开,200余名学生参加本次大会。 会上资助科老师详细介绍了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相关内容,对全体勤工助学学生进行上岗培训,使同学们了解了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内容、岗位要求等情况。同时向同学们承诺,学校将继续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加强教育,保证勤工助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最后资助科郭彩华老师对勤工助学的同学们提出两点要求,一是 |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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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捐赠橄榄绿活动成功举办 |
12月9日16时,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勤工助学部在五号教学楼前成功举行了“爱心捐赠橄榄绿”主题活动。 本次活动在各系学生会积极动员下,得到全院师生的大力支持,师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将闲置衣物捐给爱心超市。一件件绿色军训服,对于结束了军训的新生来说,可能只是一件多余的物品。一件件旧衣,一双双旧鞋,对我们而言,可能只是压箱底的旧物,但对于有需要的同学来说,却是一份温暖。在这充满感恩的月份里,院勤工助学 |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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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参加“学雷锋纪念日”志愿者服务活动 |
2017年3月5日是全国第54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8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推动当代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的进程,我院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平安行,你我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 上午10时聊城百货大楼交通岗志愿服务正式启动,我院学生很快适应工作并积极参与其中,引导过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文明出行,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志愿服务行动在车辆有 |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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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伴我成长”征文比赛圆满结束 |
2016-2017学年开展的“诚信伴我成长”征文比赛圆满结束, 此比赛由刘根成、葛艳奇、罗红娟、邵越、罗娴明老师担任评委。经过层层选拔,最终六名学生获奖。 参赛作品质量优良,符合比赛各项要求,作品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和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通过此次比赛引导学生诚实守信、饮水思源、知恩报德、立志成才。获奖名单如下: “诚信伴我成长”征文比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化学与生物系 修民霞 二等奖 |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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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2016年寒假家庭困难学生走访工作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院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慰问。 2016年1月17日,院党委副书记王敦强、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刘丙利、武装部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王慧英、资助科工作人员和相关系团总支书记等一行9人分别赴东昌府区、临清市、高唐县、阳谷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中进行了走访慰问。走访慰问小组带去了学院领导的深切关怀,给每个家庭送去 |
发表时间:2016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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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举凝聚美德,爱心传递力量 |
2016年10月20日下午四点半,我院携手聊城市顺风车慈善义工协会在五号教学楼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送温暖,献爱心”爱心超市衣物捐赠活动。学生资助中心老师、聊城市顺风车慈善义工协会相关人员参与献爱心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呼吁大家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把爱传递下去。活动期间,同学们纷纷热心地捐出自己的衣物,工作人员把大家捐出来的衣物分门别类,贴上标签,然后装进袋子里。在20日下午五点 |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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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2年版) |
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2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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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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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
东昌院发〔2016〕3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 |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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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
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在各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设立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 |
发表时间:2012年0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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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暂行) |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本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84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4〕32号)要求,结合 |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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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暂行) |
(东昌院发 【2017】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7]7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 |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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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增强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严禁学生私自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
发表时间:2013年0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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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我院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6】1号)与《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鲁财教【2016】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
发表时间:2016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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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
为激励边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14〕4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标准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 |
发表时间:201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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